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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1688商家店铺经营大类规范管理规则》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07 18:41:24点击:842 规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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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满足买家需求,构建更公平的营商环境,提升买家寻商体验和商家精细化运营能力,1688平台将规范店铺经营大类,建立严肃化的经营环境。因此1688平台将出台《1688商家店铺经营大类规范管理规则》,在现有主营类目基础上,新增店铺经营大类管理,规范店铺经营大类要求和修改次数,保障商家店铺和商品类目归属的严肃性。同时,考虑到商家实际经营情况,增加根据主营类目,允许跨类目的关联经营的范围和要求。

此规则于2023年12月11日进行公示通知,2023年12月18日正式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所有1688商家店铺。 二、1688商家店铺经营大类和关联经营管理
店铺经营大类:每个1688的商家店铺,需根据其店铺实际运营需求,选择1个店铺经营大类,该店铺经营大类下明确了归属的商品发布类目。(详见附表1)
关联经营:店铺主营类目符合条件时,发布其他经营大类下特定类目的商品,视为关联经营。(详见附表2)
发布在店铺经营大类下和允许关联经营类目下的商品(包括存量和新增),才可正常享有在公域场景下的搜索推荐等的流量。
商家设置和修改店铺经营大类的细则:
已入驻商家可在1688工作台(具体以后台页面展示为准)设置和查看其对应的店铺经营大类。
规则对商家生效之日(2023年12月18日),新入驻商家需及时设置店铺经营大类,且年度服务合同期内提供2次修改店铺经营大类的机会。
规则对商家生效之日(2023年12月18日),已入驻的商家(在有效服务合同期内),基于商家操作便利,平台将根据商家当前店铺的主营行业所归属的店铺经营大类设置初始配置。
i.
平台给予商家一定的调整周期(2023年12月18日—2024年1月18日),商家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修改店铺经营大类设置(1次机会),本次店铺经营大类的设置不占用年度服务合同期内的2次修改机会。
ii.
在调整周期内(2023年12月18日—2024年1月18日),发布在非店铺经营大类下和非允许关联经营类目下的商品(包括存量和新增),在公域场景下的搜索推荐等的流量暂不列入管控范围内。调整结束后,参考注释第2点列入管控,即不再享有在公域场景下的搜索推荐等的流量。
平台后续可能根据各行业经营的实际需求、平台运营管理规划等因素,调整经营大类的数量、名称和范围,或调整允许跨类目关联经营的条件和范围,具体以平台后续的公告为准。
商家选择的店铺经营大类需要符合其相关经营资质的范围以及1688相关规则的准入和资质要求,平台将进行不定期的排查和治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商家,平台有权采取提示、限期整改、限权、下架、关闭店铺等措施。
1688可根据实际运营营情况随时调整本规则并提前向商家公示。修改后的条款应于公示通知指定的日期生效。
——以上规则举例说明: 【案例1】
商家甲主营类目是“童装”,在规则实施后,商家甲将自动列入“服装服饰”经营大类,同时商家甲店铺中的“玩具”符合跨类目的关联经营条件,不受规则管控,但商家甲店铺中的“纸巾湿巾”,依规则将不再享有在公域场景下的搜索推荐等的流量。
【案例2】
商家乙主营类目是“灯饰照明”,在规则实施后,商家乙将自动列入“家装灯饰”经营大类,商家发布“家装灯饰”经营大类下的家装建材、灯饰照明的商品,不受规则管控。
同时商家乙店铺中的“玩具-电子/发光玩具、办公、文化-创意礼品、运动户外-山地、野营用品”符合跨类目的关联经营条件,不受规则管控。但商家甲店铺中的“宠物及园艺”,依规则将不再享有在公域场景下的搜索推荐等的流量。
【案例3】商家丙主营类目是“女装”,在规则实施后,商家丙将自动列入“服装服饰”经营大类。商家自行将其店铺经营大类修改为家装灯饰,则商家丙店铺中的“女装”,依规则将不再享有在公域场景下的搜索推荐等的流量。
【案例4】商家丁主营类目是“日用餐厨饮具”,在规则实施后,商家丁将自动列入“家居百货”经营大类。同时商家丁“家用电器-厨房电器”、”机械及行业设备—食品、饮料加工及餐饮行业设备”
符合跨类目的关联经营条件,不受规则管控。
如商家自行将其店铺经营大类修改为“美妆个护”,则其店铺中的“日用餐厨饮具”以及家居百货经营大类下其他一级类目,关联经营类目“家用电器-厨房电器”、”机械及行业设备—食品、饮料加工及餐饮行业设备”
,依规则都将不再享有在公域场景下的搜索推荐等的流量。 ——附表1 :
1688商家店铺经营大类一览表 ——附表2 : 1688商家允许跨类目关联经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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